追债要债

保证人与债权人应以什么形式订立保证合同?


信息来源:广东债务催收 发布时间:2015-9-28 浏览:845次

解答,《担保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。这主要是因考虑到保证合同的内容比较复杂,没有书面的保证合同,一旦发生纠纷,很难处理。因此,凡不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,一律不予承认,即法律不承认口头的保证合同。讨债公司解答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(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)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第三人单方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,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,保证合同成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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