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债要债

广东债务催收:民间借贷法律依据


信息来源:广东债务催收 发布时间:2015-11-3 浏览:869次

民间借贷法律依据    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:“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款,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物相应有效。” 

符合下列情况的均属于民间借贷

1."一对一"民对企: 一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抵押贷款.

2."多对一"民对企: 多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抵押贷款

3."一对一"民对民: 一个公民对一个公民发放抵押贷款.

在银监会和法律规定下的范围内,民间借款和融资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均合法,受国家法律保护。 抵押借款率一般控制在抵押物价值的30—70%以内,安全有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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