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债要债

广东债务催收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主体秘


信息来源:广东债务催收 发布时间:2015-8-25 浏览:867次

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中的出租人,是国家授权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委托的部门,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授权的机构。 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中的承租人,可以是企业(该承租形式简称“企业承租”)、公民个人(个人承租)、个人合伙(合伙承租)、全体职工(全员承租)或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人。承租人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国家规定的厂长任职条件的承租经营者。该承租经营者是企业租赁期间的法定代表人,行使厂长职权,对企业全面负责。承租人是个人的,承租经营者是该承租经营企业的个人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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