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债要债

对债务转让后的债务如何追索


信息来源: 发布时间:2021-4-25 浏览:486次

第一、正确区分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。关键在于债权人在这个中间担当了一个怎样的角色,他的意思表示是否放弃了对第一债务人的追索权,如果放弃,我们可以视为债务转移,否则只能作为第三人代为履行。

第二、是否具有债务转移的协议。债务转移是需要债权人的同意的,故而一定要存在一种有效形式的协议,这个协议是符合一般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规定的,并且是反映了三方真实意思表示的,是有效的、不可撤销的一个合同。缺少以上任何一项都不能作为债务转移,我认为,这个也是债务转移的必备要件。在本案中,具体体现为关联企业代为还款的票证作为转移的协议。

第三、债务具有可转移性。这个是债务转移的前提。那些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是不能转移的,当事人特别约定的以及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得转移的都不能转移。

第四、债务必须合法存在。如果债务的存在本身是违法的,他的转移行为必然是要撤销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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